這些不請自來、免打廣告就自然產生的流量造就了域名買賣市場的膨勃發展,Fund.com甚至於2008年3月以接近1千萬美元成交。網域名稱之註冊年費低,又無實體不動產之龐大資金成本及稅賦壓力,所以好的網名通常早就被註冊一空,而且不易被原註冊人放棄釋出。
建議貴公司在申請網域名稱時,使用貼近 "公司名稱"、"主要產品"、"品牌" 或 "相關意思" 的英文單詞組合來命名,品牌的創立也必須先尋網域名稱再註冊商標,即便有商標保護法,也會因為品牌的創立時間比網域名稱所有權人所註冊的時間晚,不符合惡意搶註的先決條件,而無法經過法律程序取回網域名稱所有權。
即使是製作再精美的網站,如果搭配一個未經規劃、詳細評估後的網域名稱,那麼在推廣上的成效上無法達到更佳的成效,是非常可惜的一點。